招聘1人1个岗位
瓯农〔2024〕189号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我市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28号)和建瓯市农业农村局、建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建瓯市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瓯农〔2024〕55号)等有关精神,我局拟面向全市招募1名水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热爱“三农”工作,有奉献精神,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较丰富的渔业生产实践经验。遴选人员范围:一是渔业乡土专家;二是渔业生产能手;三是渔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渔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水产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学历要求大专以上水产类相关专业,有技术专长的人员。农学类大专以上学历,有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突出的可破格聘用。农(渔)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渔技员招募范围。
二、特聘渔技员选聘程序。
根据我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水技推广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2025年我市选聘特聘渔技员1名。选聘程序为: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
三、特聘渔技员职责与任务
按照我市渔业产业发展要求,明确特聘渔技员服务任务:一是为渔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养殖户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三是与基层水技人员结对开展水技服务,增强水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四是完成当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相关的任务。具体细化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将在与特聘渔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中体现。
四、管理与考核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渔技员的遴选、使用、管理和考核,特聘渔技员在聘期管理适用《特聘农(渔)技员考核管理办法》及农业农村局单位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特聘渔技员服务期限1年(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分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次。对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特聘渔技员,予以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经公示无异议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五、资金保障
参照建瓯市农业农村局、建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建瓯市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瓯农〔2024〕55号),每位特聘渔技员每年补助不超过4万元(含绩效奖励),所需补助资金从建瓯市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中列支。
六、其它事项
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为建瓯市农业农村局。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16日。
2.报名地点:建瓯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建瓯市樟树下32号)。
联系电话:0599-3825156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类、技能类或企业技术骨干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表。
监督电话:0599-3833326
附件:建瓯市2025年特聘渔技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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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户籍 所在地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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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专业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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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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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司、基地、合作社等)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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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应聘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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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性质 |
□渔业乡土专家□水产养殖能手□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水产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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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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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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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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