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马尾区委组织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技能类编外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能类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犯罪、违纪、综治及征信等不良记录。
(二)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9年12月11日至2006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
(三)高中及相当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安全驾龄,常住福州市区,具备专业的驾驶技巧,熟知驾驶与车辆相关的知识和法律;具备基本的车辆故障判断能力;熟知车检、保险等程序的办理流程。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服从单位安排,适应加班,工作积极主动。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必须在报名第一天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第一天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仅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组织部(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68号214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83683640)。
(四)报名资料:
1.《马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到报名现场领取);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
报名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者对所填内容及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
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组织部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面试,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核
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公示及聘用
考试、体检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与原单位存在纠纷或其他问题,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负责。
六、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纳入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含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区编外人员工资指导价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具体详见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及后续面试等环节中需要公开、公示的,统一通过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wei.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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