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莆田市博物馆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宣教部工作人员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四)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学历及相关证件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提供;
(六)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等相关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一)负责博物馆各类主题文化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二)协助组织巡回展览进学校、社区和村居。
(三)协助联系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部队,开展共建活动。
(四)负责博物馆与媒体资源的对接和宣传推广。
(五)做好宣传材料的撰写、收集、建档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莆田市博物馆、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现场报名
填写《莆田市博物馆宣教部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附两张近期一寸彩照;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上认证的学历证明、其他相关证书;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下午5:00止,逾期恕不受理。
报名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北磨双兴路389号,咨询电话:0594-6998229。
(三)资格审核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所需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
(四)组织考试
采用面试形式考察考生,委托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进行,具体方案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70分,由高到低录取。
(五)人员聘用
1.体检
体检人选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报告必须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三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档案资料是否有不良记录、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当出现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时,则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确定拟招聘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薪酬和其他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转正后每月3000元(含五险一金),年度绩效工资按考评档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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