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武平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缺口岗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5名(男性4名,女性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
备注:报名人员可先行向各岗位联系人电话咨询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工作性质后选择报名岗位。请在工作时间来电(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4.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9日至2006年11月29日出生);女性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9日至2006年11月29日出生);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6.报名人员需有武平县范围内户籍或者父母一方为武平县范围内户籍;7.身心健康,体态端正,无纹身、口吃、斜视、色盲、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严重外伤史等;8.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符合以下情形人员在笔试分基础上予以加分:①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②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③退役军人;④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⑤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⑥期满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服务社区三类计划人员)。其中符合①至⑤情形的,加10分,符合⑥情形的,加5分。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情形的,选最高一项加分条件进行加分,加分情形不叠加不累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8日
2.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将相关材料扫描或拍摄成清晰照片压缩发送至wpzgk@126.com邮箱,联系电话:18759088702(钟女士),请于工作时间致电。
3.报名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
②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退役军人需提供复退军人等证明
④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期满合格证书
⑤《武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在武平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需扫描至报名表上,务必完善报名表中“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岗位名称及岗位类别,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具体名单以邮件回复为准,应聘人员需注意接收邮件回复的二维码,扫码加入招聘微信群。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1.笔试(满分100分,占40%)(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微信通知为准;(2)笔试内容:法律基本知识、时事政治、武平地理基本知识等全部客观性题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人数;
2.面试(满分100分,占60%)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微信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综合式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按所报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人数,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微信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体能测试需合格;
(3)体能测试当日应聘者必须填写体能测试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4.考试总成绩(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遇有同分情况,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
1.对资格审核和各项测试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政审政治审查按照《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福建省规定要求进行。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素质情况、个人信用记录等,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表现等进行了解,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交的有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进行确定),将在“武平公安”微信公众号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与递补(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政审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实行劳务派遣制度,试用期按现有辅警的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三)若本次招聘某些岗位出现空缺,视情从其他岗位按考试总成绩分男女岗位从高到低进行岗位调剂;(四)参加本次考试合格未被录用的人员,纳入武平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备用库,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不合格、急需急配岗位出现空缺等情况下,根据实际岗位需要,从备用库人员中予以递补,递补有效期为自公告发布起1年内,递补公示期,年龄条件应满足招聘公告中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以内的要求。
六、其他要求
(一)工资待遇1.工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构成,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按武平县公安局各所队现有辅警岗位待遇执行。2.其他待遇:单位配发服装及工作装备;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工会待遇等。
(二)考试须知1.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能考试及体检期间,应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体能测试需携带填写的体能测试承诺书;
2.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方式应确保真实、准确、畅通,保持电话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的,3年内不得参加武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
4.未被聘用的,材料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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