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信息
福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二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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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08:30-2024年11月26日 11:30

根据我市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福安市公安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福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共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下表,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3.宁德市福安户籍优先考虑;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高1.65米以上;


6.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8.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②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③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④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


⑤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⑥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⑦本人是否曾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


⑧有明显纹身疤痕、残疾、传染性疾病、吸毒的;


⑨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⑩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⑪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政审、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6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


福安市公安局一楼警营文化中心,办公室电话:0593-8980357


3、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


①填写《福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一张);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由中国人民银行开具,如征信存在逾期情况请出具非恶意逾期说明)以及具体职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提交的材料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二)资格审查


福安市公安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以手机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其参加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时间: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地点:公安局10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对符合条件人员,由福安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笔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测试内容(不指定考试参考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和面试入围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四)面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待通知)


对入围面试人员,由福安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面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将不进入之后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达标标准打分,成绩满分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视本人身体状况参加体能测试。


(五)体检、心理测试与政审(具体时间待通知)


应聘人员的最终总成绩综合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项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个人笔试成绩按30%折算、面试成绩按50%折算、体能测试成绩按20%折算。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和政审人员。心理测试由市公安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心理测试、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政审。如遇有心理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情形人员,由总成绩后1名人员递补。


(六)试用、聘用


心理测试、体检和政审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安排试用,为期一个月,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如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6个月内出现辞职等情况时,可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按照福安市公安局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四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协助福安市纪委监委开展宁德廉政教育基地留置人员看护工作。


(二)工资待遇


参照福安市公安局现有纪委监委留置看护中心辅警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


五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福安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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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二十五期)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职位表.xls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