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金融办)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从事辅助岗位。具体详见《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补充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11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工商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公共管理类专业;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11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
3.具备一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验(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及医社保缴交证明);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服从工作及岗位安排。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jrb_zhc@xm.gov.cn)报名,填写提交《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签字扫描件,邮件以“姓名+非编应聘”为标题。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024年11月14日前,市委金融办通过邮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四)申诉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4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拨打电话0592-2853803申诉。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方法
本次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在笔试后进行面试资格复核。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长2小时。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资格复核
面试资格复核对象: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
面试复核所需材料:
1.《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报名表》(需完整填写,贴上照片,本人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核查;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核查;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原单位提供的党务工作证明及医社保缴交证明;
6.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核查。
(三)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组织协调及沟通能力。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1:1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综合总分计算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市委金融办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市委金融办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市委金融办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委金融办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委金融办官网(http://jr.xm.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由市委金融办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委金融办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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