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为补充市行政中心及周边区域安保维稳工作力量,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特面向全市招录协警队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男性合同制协警队员3名。
三、报名条件
(一)岗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听从指挥,心理素质好,志愿从事协警工作,限宜春户籍。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或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
3.年龄20周岁以上(2005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5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退伍士官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高不低于1.72米,无文身,身体健康。裸眼视力4.6以上。在部队从事反恐特战专业训练,参加师级以上军体比武获得荣誉或参加武术、散打、拳击比赛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身高放宽至1.65米。
5.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以上(含C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党籍以及因违法违纪受处分,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5年11月4日在“高品高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0日。
3.报名资料
①应聘人员填报《高安市行政中心警务室合同制协警队员报名表》(附件1)原件,必须本人签名;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复印件;
④学信网上打印的含二维码有效期内学历认证;
⑤本人近期一寸彩照5张(与报名表相同);
⑥退伍证复印件;
⑦荣誉证书复印件。
将以上报名资料扫描原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502075@qq.com(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学历+专业),将扫描原件纸质版邮寄至高安市瑞阳新区派出所。
4.联系方式
地址:高安市瑞阳新区派出所
联系电话:0795-5212559、0795-5228110
联系人:李先生:18179982880李警官:15216221997。
5.资格审查要求
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含二维码有效期内学历认证;
③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含户主及本人页);
⑥本人近期一寸彩照5张(与报名表相同);
⑦《高安市行政中心警务室合同制协警队员应聘报名表》一份;
⑧交纳报名费100元。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时考生应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考试考核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成绩40%+面试成绩30%。
①笔试:政治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写作能力等。
②体能测试:具体项目为男子1500米跑、4×10米折返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③面试:根据笔试和体能综合成绩确定面试人数,原则上按招录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3:1比例的经研究可调低面试比例)。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成绩相同者,中共党员优先聘用,再按身高从高至低进行选聘。体检标准参照征兵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
(五)政审
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将在“高品高安”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任制,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考核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解决社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及人身意外保险,单位缴交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交部分由个人承担,提供值班住宿并享受用餐补助。
所聘人员实行考核动态管理,若有违反聘用合同的,将进行解聘;聘用期满且表现较好的,续签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考试、聘用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市纪委监委和全社会监督。
2.应聘人员应确保通讯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聘用人员参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从事市行政中心及周边区域信访维稳工作,不纳入《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改革。
4.未尽事宜由高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高安市公安局瑞阳新区派出所共同协商解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