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
德兴市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为满足医院临床工作人力资源需求,保证医院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试用期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医生岗(3人):
儿科医生1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儿科医生1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
妇产科医生1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医技岗(1人):
康复治疗师1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
注:
1.具有公立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2年及以上在岗工作经历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主治医师职称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30周岁以下为1995年10月20日及之后出生者
35周岁以下为1990年10月20日及之后出生者
年龄以身份证信息为准
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准则,具备良好的品行修养与职业道德。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恪守医疗行业职业规范,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行业惩戒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且完全满足招聘岗位明确的资格条件。
3.拥有与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相匹配的身体条件,无妨碍从事医疗相关工作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同时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能适应医疗卫生岗位的工作节奏与强度。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流程及报名方法
(一)线下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4日17: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德兴市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六楼办公室。
3.报名材料:《德兴市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2025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需本人签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毕业证、本科或硕士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工作医院社保缴费证明或者原医院工资银行流水单原件及复印件。
4.要求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信息填报不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进行考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5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4日17:00(工作日)。
2.审查地点:德兴市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六楼办公室。
3.审查材料:《德兴市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2025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需本人签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毕业证、本科或硕士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工作医院社保缴费证明或者原医院工资银行流水单原件及复印件。
4.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现场审查通过者,会现场添加微信群进入下一环节,相关具体事项通过微信群提前通知。
五、考核
1.考核面试时间:2025年10月27日上午8:30。
2.考核地点:德兴市总医院妇幼保健院区院六楼会议室。(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六、公示
1.面试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至招满为止。
七、聘用、待遇
经面试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有关待遇按医院现行规定执行。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八、其他事项
院人事科咨询电话:
0793--7973800
19525268990(敖)
公告未尽事宜,由德兴市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人事科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