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县委社会工作部拟在县内公开选调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工作岗位需要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4.坚持科学考核、择优聘用原则。
二、选调单位及岗位
本次计划共选调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岗3人。(详见《上饶市玉山县2025年度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1.上饶市玉山县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满一年(2024年10月1日之前入编)的工作人员。其他人员须符合规定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
2.教育、卫生系统人员不列入本次选调范围。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
2.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年龄等要求;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40周岁以内(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人员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10月13日至10月14日(5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中共玉山县委社会工作部综合股(县人民政府二楼)
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选调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二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上饶市玉山县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二)资格审查
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资格初审和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岗位调剂及选调计划核减
岗位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需达到3:1;如未达到比例则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计划将在相关媒体公告。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拟为2025年10月19日,具体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布。如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取主观题得高分者,如主观题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如同一乡镇有多人报考,每个乡镇从高分到低分限录取一人。如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取主观题得高分者,如主观题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3.体检和考核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主要对拟选调人员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工作经历、材料真实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统一进行递补一次。
(六)公示、试用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安排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选调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试用情况提出拟选调意见,经过相关流程后办理调动手续,招聘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及岗位空缺情况办理岗位聘用。
因试用期间自行放弃选调聘用或者招聘单位不予选调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相关人员回原单位任职。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此次选调工作开展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四)本次选调考试工作由玉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社会工作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五)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