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1个岗位
江西红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名,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到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由江西红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招聘岗位:辅警
主要职责:1.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执行活动正常进行。2.值守法院出入口,进行安全检查,查验进入审判区域人员的证件和携带物品。3.押解、看管被告人或罪犯。4.协助执行法官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5.法律文书送达、案卷材料整理、归档等辅助性工作。6.完成法院交办的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法院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0日)。
2.学历要求: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辅警工作的情形。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5年9月7日17时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鄱阳县鄱阳镇西经二路118号二楼江西红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870990952。
4.所需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原件(学历证书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核对;个人简历一份,包含本人基本信息、主要学习及工作经历、联系方式、家庭成员信息等项;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如驾驶证、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者,立即取消资格。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料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笔试定于2025年9月9日上午9:00开始,地点为鄱阳县鄱阳镇西经二路118号二楼江西红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政治理论及法律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数不足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定于2025年9月11日上午9:00开始,考生需在当天上午提前15分钟到达江西红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内容为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较高者入闱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外通知。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江西红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一年内若以上录用人员出现离职,则依次递补,完成体检、考察程序后办理录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薪酬待遇按照本院现有派遣辅警薪酬标准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工会福利等。
1.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由江西红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870990952(许经理)
监督电话:17879351268(鄱阳县人民法院机关纪委)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