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3个岗位
为充分保障鹰潭市师范附属小的教学工作与安全工作有序开展,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代课老师和校医,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小学语文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校医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相关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四)任职要求:
语文、音乐教师:
1.具有小学及以上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学经历者优先。
3.热爱教育事业,有责任心,身心健康,能胜任相应学科教学工作。
4.无不良嗜好及违法违纪记录。
校医:
1.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良好的沟通能力、待人和蔼可亲、做事稳重诚信,能熟练运用office和WPS等办公软件;
2.本科(含)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
3.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注册证;
4.有校医或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5.无不良嗜好及违法违纪记录。
(五)岗位具体要求:
语文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2.自身有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和广泛的阅读积累,能引导学生感受语言文字之美和文化之韵。
音乐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2.个人具有较强的弹唱、舞蹈等音乐专业素养,能够独立组织学生开展艺术教育活动。
校医:
1.负责师生常见病诊疗、健康咨询、意外伤害处理及卫生保健工作。
2.开展校园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普及疾病预防知识;完成学生体检、疫苗接种等组织安排。
3.落实学生晨午检、环境卫生、防疫物资及药品管理等。
4.做好学校的防疫工作,及时收集各类材料以及师生的健康信息等。
5.完成学校及上级教育、卫健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聘用等。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1.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遴选出符合条件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语文、音乐教师考核形式为无生试讲,校医,经考核后确定人选。
2.拟招聘人员均属编制外教师,工资根据实际工作量面议。
3.聘期从2025年9月1日起。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可以采取现场的形式。应聘人员应当确保填写在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和提交的其它报名材料真实准确,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7日
(工作日9:00至11:30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
胜利东路89号3栋
3.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本人学历及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相应医师资格证。
4.联系方式:
0701-6223636(鹰潭市指南针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