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
根据县城周边卫生院(含豫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新宁镇卫生院、工业园卫生院及豫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调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共选调6人,其中新宁镇卫生院护理岗1人、中医医生岗1人;工业园卫生院临床医生岗1人;豫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技师岗1人、中医医生岗1人、临床医生岗1人。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学历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报考县城周边卫生院医生岗位的需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报考护理岗位的需具有护师及以上资格证,报考药房技师岗位的需具有药士及以上资格证;
6.乡镇卫生院工作已满3年(外县调入人员正式参加工作需满3年),“三支一扶”人员需安置满2年;
7.近3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选调公告在相关媒体平台公布。
(二)推荐报名:本次报名以组织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形式进行。各单位要择优推荐,做到应推尽推。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护师及以上资格证或药士及以上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报名表1份、2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到县卫健委306室办理报考手续。报名日期为2025年8月12日-8月14日,时间为9:00-17: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方法:一律按岗位所设定的条件或要求对应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学科专业目录中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三)资格审查: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对资格审查结束后未达比例的岗位,相应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四)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
1.笔试:测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不指定教材),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选调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末位入围笔试成绩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不达面试开考比例且实际面试人数大于选调计划人数时,则不核减(或不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但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人数时,则确定入围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平均分,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3.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笔试成绩相同,以进入事业单位聘用时间长者优先聘用;前两项相同,以近五年考核结果优秀次数多者确定为入围考察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进行全面考察。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额可按1:1的比例从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办理调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相关媒体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一经录用,需在新单位至少工作2年,未满2年不得调往外县。
七、有关要求
1.此次县城周边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县委编办负责核编用编等工作。
2.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卫健委306室0792-2762021
受理举报电话:0792-770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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