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发展需要,湘东区某机关单位委托广东锐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服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综治服务员1名。
二、报名条件和职责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
3.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
4.自觉执行上级工作指令,工作中不推诿,勤奋敬业,工作积极主动,严守工作纪律;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任职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报考人员须为2007年8月4日(含)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报考人员须为1995年8月4日(含)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法律专业,需要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健康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岗位职责
1.接待来访群众;
2.开展信访调解工作;
3.协助矛盾纠纷化解。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招聘公告发布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0日(星期日)16:00。
(二)报名材料及方式:
1.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等有效证件扫描件一份;
3.近期彩色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电子版);
4.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持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或者学信网学历证明。
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ngupx15@nnngu.com。电子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姓名及岗位报名资料(例如:综治服务员+张三)。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9179928954(微信同号)。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两个阶段。
1.资格初审
报名后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名人员需要携带报名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同底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前来进行初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审查地址:广东锐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萍乡市湘东区辉煌大厦10楼左边1001室)。联系人:黄女士,19179928954(微信同号)。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需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主要对面试人员身份进行核查,资格复审通过后,面试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按照2:1比例进入面试,当出现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不足开考比例人时,入闱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与拟聘职位匹配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专业能力等。
4.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我们将根据以下标准依次进行评定,以确定最终排名:a.学历高低;b.工作经验(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限及质量)。
六、体检、政审及公示
1.体检:对入闱体检人员,按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预录人员。
2.政审:拟录用人员需到当地公安局开具无犯罪证明,对取消或放弃资格、资格不符产生的录取人员空缺,按照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合格后预录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七、薪资待遇
1.凡聘用人员须经过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合格后与第三方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3000元/月左右(包含个人部分四险);
3.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
4.派驻单位免费提供早、中餐,根据需要可提供晚餐;
5.已聘用人员若试用期内离岗,如需要补充岗位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招聘公告由广东锐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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