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5人2个岗位
宜春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宜春市市政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排水防涝应急救援人员15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其他影响使用的;
4.在以往工作、生活中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
5.有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其它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宜春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排水防涝应急救援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2.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
3.学历应在报名时间之前取得。
(三)优先加分情形
1.中共党员可加一分:“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2.退伍军人可加一分:需提供退役证书证明;
3.具有工程类、机械类专业学历的人员可加一分:需提供学历证明;
4.具有五年以上城市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可加一分: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有防汛排涝、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加1分可加一分: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差额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15号(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70535667
4.报名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①报名表一份(张贴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及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报名表见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国内学历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等。
(3)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其他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体能测试为达标项,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完成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应急救援知识等。笔试后,分职位以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考试科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为参加体能测试并达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经公司班子研究决定是否顺延递补。
(四)背景调查
经体检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招聘单位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内容。若无适合岗位条件人选,则该岗位空缺或不予录用。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按照每个岗位1:1比例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宜春就业网(https://www.yc9y.com/)等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六)聘用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公司可单方予以辞退处理)。劳动期限根据中心城区排水管护采购项目合同予以明确。
(七)薪酬标准
试用期按照岗位薪酬标准的80%发放工资,按法律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按照正式聘用后的公司薪酬待遇执行。
(八)监督与回避
1.招聘工作接受公司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录取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2.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公司在职员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属于回避范围,如遇其它需回避情况,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公司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公司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本公司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公告由宜春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