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9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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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九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九字〔2023〕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干部队伍结构,鼓励和引进更多优秀、专业、复合型人才,更好地服务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经区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纳入管委会员额管理的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九江经开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工作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相关学历、年龄、职称或经历等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见附表2)。
(二)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学历条件:考生应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考生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学信网标注的专业为准,2025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审查时,请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资料。
2.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4)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3.年龄条件:考生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及以下,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7年5月3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33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有关年龄、学历、资格条件、工作经验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5月31日。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8.根据人事回避制度,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现已在九江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含外聘)人员报考,需取得用工单位同意,报名时须提供用工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考生须做到诚信报考,如隐瞒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考生请在电脑端登录九江人才网(网址:www.jjtl.com.cn),点击首页通栏处考试服务,点开本公告上方报名链接,按提示流程操作,进行诚信报名。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3.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白底彩色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并在报名期间内将本人居民身份证、《2025年九江经开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附件1)、《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附件3)、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各类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为2025届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将会对考生上传到报名系统内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逾期未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不合格(材料不全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17日下午17:00。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提示,请考生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线上只做资格初步审查,初审阶段通过的考生,不代表最终审核结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或聘用等环节如发现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等资格,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2.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合格后至6月18日22:00期间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100元,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不予退费。
3.开考比例: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6:1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相关事项将在九江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考生缴纳的考试费将会原路退回。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总分各100分,总共200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以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4.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6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考生可登录九江人才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现场资格审查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中,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本人因故不能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按要求提供委托人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等适应岗位的能力。《岗位表》中对面试成绩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4.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考察和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招聘岗位优先条件择优入闱;总成绩、优先条件均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入闱,如面试成绩还相同则优先学历、职称条件高者入闱),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平均分以上,方可入闱考察、体检环节。入闱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九江人才网上进行公告。
(六)考察和体检
1.对入闱考察、体检人员采取函调、外出考察等形式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考察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体检。
3.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进行公示5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签订雇员聘用合同,实行编外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首次签定雇员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服务期为3年。人事档案移交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有关聘用管理按照《九江经开区管委会雇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2.雇员纳入管委会员额管理,实行绩效考核,每年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定薪定岗;绩效考核为基本胜任等次的,予以降薪;绩效考核为不胜任等次的,予以解除岗位聘用和劳动关系。雇员绩效考核管理按照九江经开区绩效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3.雇员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结构进行核准,基本工资的正常晋级参照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执行,其中雇员入职第一年基本工资参照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见习期工资执行。绩效工资按所聘岗位和层级确定薪级,具体参照《九江经开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雇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本科学历的薪酬待遇约14—15万元/年(税前),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薪酬待遇约14.5—15.5万元/年(税前),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薪酬待遇约18—19万元/年(税前)。
六、纪律监督
回避原则:凡与九江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部门正职、直属事业单位正职、各街道乡班子正职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孙/外孙子女、祖/外祖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关系(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其配偶)、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如与具体组织、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关系的,该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报考者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资格审查、考试等录用纪律行为的,情节较轻的,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禁止参与九江经开区岗位招聘;情节特别严重的,涉嫌犯罪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792-8367173
报名技术咨询:0792-8576818
监督电话:九江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0792-8333001
(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09:30-11:30,13:30-17: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