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5人
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度自主招聘第一批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来源: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日期:2025-05-2417:29:50点击:29属于:通知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市卫健委备案审批,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急救和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三级综合公立医院,开设床位510张、临床一级科室26个、二级科室20个。其中呼吸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肾内科、结核病科、骨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康复科、老年病科、职业病科为医院重点建设科室。
医院地处城区中心地段,有64排CT、1.5T磁共振、DSA等大型医疗设备,就医环境优美,工作生活便利;医院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立足于综合医院学科建设发展。
二、招聘对象与范围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录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录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试用期未满或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要求及招聘人数
详情见附件1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或电子版)。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证书和相关印证材料(含职级职务证明材料)。
报名时请带好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地点: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萍乡市安源区广场路5号行政楼四楼401组织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
1.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确定符合考核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知应聘人员进入考核。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需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招聘中,同一岗位的应聘须形成竞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如果没有人报考,而单位急需的紧缺专业岗位,经市卫健委同意后,将降低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并及时发布通知。
六、招聘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护士岗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笔试内容:所报岗位相关的三基知识(专业知识)。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形式,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其中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需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笔试占30%,专业测试30%,面试占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面试命题采取提前封闭出题。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成绩会及时通过官网公布。
3.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进行集中考核,详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按照1:1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应聘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额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仅递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遇名次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
八、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采取本单位网站、公众号形式发布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本单位可以续聘、变更、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实施过程)。
咨询电话:0799-7191677(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799-6879192(萍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0799-7191323(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科)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即可下载)
1.2025年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主招聘第一批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表
2.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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