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10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遴选教研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萍乡市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遴选岗位
遴选教研员10名,具体岗位学科为:高中历史1人、初中物理1人、初中历史1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中小学信息技术1人、中小学心理健康1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1人、学前教育1人、艺术教育1人。(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能积极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贡献智慧和力量。
3.教学教研能力强。具有扎实的对应学科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信息技术素养能力强,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
4.教学经验丰富。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22日[含]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除学前教育岗位外,均需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小学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中小学副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含]以后出生);以上岗位都须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已连续从事本学科本学段一轮及以上循环教学。
5.职业道德良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新路径。2022年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2022年以来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符合《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二)岗位条件
除中小学心理健康岗位外,各岗位教研员需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1.市级及以上名师,或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2.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其中一项);
3.荣获省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公费师范生。
业绩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荣誉称号应当是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质课(含基础教育优秀课例展示活动)指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有学生参与、时间40分钟以上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教师职称为普通类。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职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符合《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暂行办法》的;
6.调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调任等环节。
(一)报名:考生可于2025年4月22日12:00至4月28日17:00期间登录萍乡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9.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二)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29日,地点为萍乡市教学研究室(跃进北路218号,市教育发展大楼五楼510室),报名人员带好报名表(附件2)和附件3列出的资格审查材料(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并携带按序整理的复印件两份)。
4月30日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参加考试。若岗位符合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则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5月3日—5月5日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登录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综合知识。参加笔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笔试时间为5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行为的,以及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试讲15分钟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对应教学内容。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遴选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体检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考察方式为实地考察,主要考察遴选对象遵纪守法、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履行职责、教学研究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调任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调任: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任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调任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相关事宜由萍乡市教育局、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萍乡市教学研究室:0799-6213725
监督电话
萍乡市教育局:0799-6811516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9-6840830
考务咨询电话
萍乡市人事考试中心:0799-679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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