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4个岗位
一、单位简介
南昌工程学院前身为1958年创建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曾先后隶属水利电力部、水利部,现为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学校是国务院批准具有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江西省“十四五”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是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农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水利电力特色鲜明的高校。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1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教学科研岗 |
专技岗 |
1 |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3日以后出生); 3.专业为建筑学(0813)、建筑学(建筑)(0851)、城乡规划学(0833)、城市规划(0853); 4.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5.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 |
2 |
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 |
专技岗 |
1 |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日以后出生); 3.本科专业为会计学(120203K)、财务管理(120204)、审计学(120207)、计算机类(0809);且研究生专业为会计(1253)、会计学(120201)、审计(1257); 4.具有熟练的excel、word及财务软件使用能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强度较大的工作。 |
3 |
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 |
专技岗 |
1 |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 4.本科专业为新闻学(050301)、广播电视学(050302)、传播学(050304)、网络与新媒体(050306T)、数字出版(050307T)、国际新闻与传播(050309T)、广播电视编导(130305)、播音与主持艺术(130309)、影视摄影与制作(130311T)、数字媒体艺术(130508)、新媒体艺术(130511T)、汉语言文学(050101)、汉语言(050102)或硕士专业为新闻学(050301)、传播学(050302)、广播电视学(050321)、新闻与传播(0552)、出版(0553)、广播电视艺术学(130303)、广播电视(135105)、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2)、汉语言文字学(050103); 5.热爱高校新闻宣传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
4 |
校医院临床医生 |
专技岗 |
1 |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3日以后出生); 3.专业为内科学(100201、105101)、全科医学(105109)、急诊医学(105107、100218)、重症医学(105108)、中西医结合临床(100602、105709); 4.具有医师资格证,且具有上述专业相应执业范围的执业医师资格证。(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且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见附件2),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3.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24时。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扫描如下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3.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南昌工程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4)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见附件3)。
(7)报考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的,还需提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4)。
同时发送以上报名材料至人事处招聘邮箱rsc@nit.edu.cn,报名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包,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包均以“应聘XXX岗(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如“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岗+张三”。
六、资格审查
1.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才能进行资格审查。
3.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4.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核
1.考核方式为“专业能力考核+面试”,专业能力考核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各占总成绩50%。专业能力考核方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2.根据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对招聘计划数和参加考核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参加考核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3.考核时间、地点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另行公布。
八、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学校承担(复检需自费),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身心健康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应聘者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应聘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实行人事代理,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国家规定事业编制人员享有的政策除外)。
3.聘用人员原则上需在本岗位工作不少于6年,聘期内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1-88126554
联系人:范老师
电子邮箱:rsc@nit.edu.cn
人事处网站:http://person.nit.edu.cn/index.htm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
邮编:33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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