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3人27个岗位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位于共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长江经济带中心城市、“军旗升起的地方”——江西省南昌市,是教育部重点建设的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公办多科性本科院校、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老八所”之一、全国职业教育研究的重要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重点建设基地、江西省唯一一所以职教师资培养为特色的本科高校,是江西省公费师范生培养高校。
主要有红角洲校区和枫林校区,占地面积2159.18亩,在校生规模2.6万余人。现有教职工1894人,专任教师1496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5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69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教师、江西省教学名师等省部级以上优秀人才240余人次。
现有60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14个普教师范专业、11个职教师范专业。拥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是全国同类院校中学科门类最为齐全、研究生培养规模最大的高校之一。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7个,省级特色及品牌专业18个。化学和材料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设计学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行榜中进入前50%。
现建有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平台311工程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研究中心(基地)15个、省科研创新团队3个;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近五年来,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028项;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奖项50项;获批发明专利168项。
学校始终秉持“明德精业”的校训精神,坚持职教师资培养办学特色,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奋力实现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突破,朝着全面建成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全面开启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新征程的办学目标阔步前进。热诚欢迎海内外各类优秀人才加盟我校,携手事业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二、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共14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24日之后出生),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六)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其中,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招聘计划2025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凡有意应聘者,扫描“招才引智”二维码投递简历报名(简历需含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代表性成果),二维码附后。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通知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参加考核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按照岗位需求,对应聘者教学科研能力、专业素质等进行考核,设定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方可确定为入闱体检人员。
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jxstnu.edu.cn/)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须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待遇
(一)基本引进待遇:
1.学校为全职在我校工作的引进人才提供博士学位津贴、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安家费、购房补贴(分5年支付)和科研启动费标准见《全职引进人才享受优惠待遇参照表》,博士学位津贴按每月1000元发放。
《全职引进人才享受优惠待遇参照表》
人才类别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购房补贴 |
安家费 |
|||
人文社会 科学类 |
自然科学类 |
(万元) |
(万元) |
|||
理科 |
工科 |
|||||
领军人才 |
面 议 |
|||||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
面 议 |
|||||
省部级高层次人才 |
23-43 |
43-93 |
93-143 |
57-107 |
博导:15 正高:12 博士且副高:10 博士(后):8 |
|
学科带头人 |
15 |
20 |
25 |
27-37 |
||
青年学术骨干 |
10 |
15 |
20 |
22-27 |
||
优秀青年博士 |
5 |
10 |
15 |
22 |
2.优秀人才视情况可在同类别人才享受的优惠待遇的基础上追加购房补贴4-25万。
3.来校后三年内未受聘副高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按副高职称标准发放绩效工资,三年后,按所聘岗位兑现绩效工资待遇;首聘期考核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可继续享受绩效工资按副高职称标准发放三年。在原单位已获聘校聘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我校校聘岗位聘用条件的,来校后予以聘用。
(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统一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
(三)实行差异化的人才引进待遇:对于引进的海内外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学校紧缺人才,采取一人一策模式和特殊政策措施协商引进待遇。
(四)校聘教授、副教授:按照《校聘教授、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可视业绩情况申请校聘教授、副教授岗位。
(五)住房待遇:根据学校房源情况,提供1套校内公租房,享受三年免租政策,三年后按照公租房租住标准收取租金。
(六)配偶及子女:按照《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办法(试行)》,视人才及配偶情况分类安置配偶工作;解决子女入托问题。
(七)医疗保健:享受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待遇。
(八)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具体参见南昌新“人才10条”。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陈老师、蔡老师0791-83810190
学校网址:http://www.jxstnu.cn/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红角洲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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