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面灾害防控能力,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政府专职队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是集信息采集、综合策划、内容生产、产品传播和账号运营为一体的全市消防宣传平台,主要开展消防新闻报道、新媒体运营、活动策划、广告宣传、视频拍摄、后期制作等,此次招聘岗位工作地点为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56号)。
(一)招聘计划
1.文字采编岗:1人。负责消防新闻稿件的撰写、编辑及审核工作,需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新闻敏感度和责任心。
2.新媒体运营策划岗:1人。负责支队新媒体平台的策划、运营及维护工作,需熟悉新媒体传播规律,具备良好的创意策划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影视编导岗:1人。负责消防宣传视频的策划、拍摄、剪辑及后期制作工作,需具备扎实的影视制作基础,能够独立完成高质量的影视作品。
4.视觉技术岗:1人。负责消防宣传海报、视频、课件等视觉内容的设计和制作,提升消防宣传的视觉吸引力和传播效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不限男女,热爱消防工作,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宣传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学历及技能条件:
(1)文字采编岗: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或同类别媒体)独立发表过单篇2000字以上稿件;
③新闻传播相关专业、有记者或编辑(资格)证、市级以上媒体(含融媒体)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④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熟悉各类办公软件的使用操作;
⑤能接受随警出动及值晚班。
(2)新媒体运营策划岗: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新媒体运营、网络与新媒体、新媒体艺术(技术)、广告策划与设计等专业优先;
③熟悉新媒体平台的运营规则和推广手段,具备优秀编辑、策划能力,能够独立撰写高质量的推广文案,有新媒体运营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④能独立负责新媒体直播后台相关工作;
⑤能接受随警出动及值晚班。
(3)影视编导岗: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毕业;
③有媒体从业或宣传工作经历者优先;
④能熟练使用AdobeAfterEffects、AdobePremierePro、Davinci、Edius等编辑软件,熟练操作各类摄影摄像设备;
⑤能独立完成3分钟以上短视频策划、拍摄和制作;
⑥接受随警出动及值晚班。
(4)视觉技术岗: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美术编辑等专业毕业;
③能熟练使用AdobePhotoshop、AdobeIllustrator、CorelDRAW等软件;
④能独立完成海报、新媒体物料、课件等整体设计;
⑤接受随警出动及值晚班。
4.岗位年龄要求:年龄需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在1990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因违法违纪受处分,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因吸毒、赌博、嫖娼、寻衅滋事、酒驾、醉驾等接受过公安派出所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5)在本市范围内,除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外,因个人主观原因跨区域择队离职且空档期未满一年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月13日至2月7日,自公告发布起15个工作日。
2.线上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需在招聘公告中下载《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员报名表》(附件1),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证件电子文件和相关履历介绍,并备注“姓名+宜春消防全媒体招聘”字样后发至邮箱1106245281@qq.com。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电子版文件一并发至邮箱开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聘考试
考试时间预计为2月中旬,具体安排以电话、短信或微信群等通知为准。招聘考试包括心理测评、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体能分数占比25%、专业技能测试50%、面试分数占比25%。
1.心理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每名考生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能测试中1500米(女子800米)占50分、俯卧撑(女子跳绳)占25分、仰卧起坐占25分。根据《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2)按照考核日当天年龄段进行考核计分,任意单项成绩未达到60分最低标准者,不予以计分。
3.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入职动机、思想稳定性、过往经历、个人形象、言语表达、逻辑能力及职业认知度与适应能力等情况。
(四)体格检查
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考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者,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体格检查费用由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以宜春市人民医院出具的报告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政治审核
一是访查招聘对象本人,主要了解入职动机及是否自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对于退役士兵,要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查看服役档案,查看是否有违纪、评残等记录;二是访查招聘对象学校,主要访查学历信息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学历造假等;三是访查招聘对象村(居)委会,了解访查对象身体状况如何,有无重大疾病史,是否存在出国(境),外出务工等情况;四是访查公安派出所、交警等治安部门,主要访查个人信息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不符合招聘的情形,了解政治表现、思想品德、社会交往、家庭情况及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等,特别是有无吸毒、赌博、嫖娼等情况。
(六)公示
每个岗位限招1人,若体检、政治审核均通过,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参加入职培训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续签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福利待遇
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构成。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要求发放。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由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科组织,专职办配合实施,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全程监督,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未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2.考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以及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考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将通过公告、短信、微信群和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缺席招聘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咨询电话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13697955129徐涛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0795-3579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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