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推进我县“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充实“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力量,中共宁都县委社会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职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注重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专职党建指导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品行好,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服从工作安排,热爱党建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强;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失信人员;
5.有吸毒或吸毒经历的;
6.考试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编在岗公务员(事业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及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中共党员;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年龄在22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
四、岗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及有关会议精神,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二)提升“两个覆盖”质量。对单独组建党组织,稳定党员队伍,巩固“两个覆盖”成果,确保已建的党组织数量不再减少。对联合组建党支部,及时掌握运行情况,孵化成熟、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及时提出单独成立党组织意见。加强与行政审批、民政等部门联系对接,督促落实“三同步”要求。
(三)指导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落实党的各项政治生活制度,重点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指导党组织按照“六有”标准,规范建好党组织活动阵地;指导党组织开展好“四个一”。指导定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引导“口袋党员”“隐形党员”亮身份;协助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及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协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引导业主出资在政治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四)积极引荐有技术特长、政治素质好的党员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法人、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帮助协调内外部关系,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五)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引导业主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各种积极向上的活动,指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凝聚党的事业合力。
(六)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开展党的活动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并协助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向县委社会工作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接受党组织的指示,执行党组织的决议。
(七)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成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宁都县委组织部、宁都县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单位)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开展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1室。
3.报名方式为现场诚信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4.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1)本人的《宁都县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招聘专职党建指导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5)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材料1份(由具有批准和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所在基层党(工)委开具并注明入党时间);(6)近期同底免冠证件照2张。
5.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12月22日,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党建业务知识、公文、应用文写作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初定为12月20日,地点为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1室。具体事项会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
(三)面试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根据资格审查确定最终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ingdu.gov.cn/)进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ingdu.gov.cn/)。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入闱考察、体检、公示、试用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入闱)。
(六)考察
如遇末位同分情况的对象,一并入闱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其人事档案、党员档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安排。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ingd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九)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进行1个月等额试用。招聘期间,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的,应书面提出。在面试、考察、体检、试用等环节出现人员空缺时,可视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十)聘用
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不履行工作职责、考核不合格,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合继续聘用的,将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六、待遇
月工资3500元/月(含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付部分),其中,基本工资为290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县委社会工作部每半年考核结果进行发放。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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