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因用人需求,经研究,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劝导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工作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优化人才结构,把优秀人才选用到快警铁骑队伍中来。
二、招聘计划
本次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招聘交通劝导员10名,分男女岗。具体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不符合摩托车初考或增驾条件有关情形的(汽车驾驶证处于在考状态、取得汽车驾驶证但尚处实习期的、汽车驾驶证状态异常的以及其他不满足摩托车驾驶证初考或增驾情形的);
14.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注:如报考人员正式录取后,发现存在上述任一情况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全社会发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招聘按报名和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线下”报名方式,按照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确认的程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公告。
1.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资料
(1)报名所需材料:
必要材料:自行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贴近3个月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在职人员须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线上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以上资料扫描件,以文档(word)形式一次性(文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1696563191@qq.com,本次报名全程邮箱回复,请正确填写相关内容,在报名截止前资料不齐全、不按规定格式、分开发送视为报名失败。
(3)现场报名:考生自行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交至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审核。(详细地址:庐山市西拓安置区9-201,江西智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楼)。联系电话:19379281508(郭女士)。
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一人限报一岗。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线上报名审查结束后将以电话、电子邮件回复等形式进行报名确认,未收到回复确认的,请在2024年12月18日17:30前来电咨询,线下报名在现场进行报名确认,联系电话:19379281508郭女士(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3:30—17:30)。
(三)体能测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体测合格标准见附件2。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或提前备训,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测试。
3.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综合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2.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6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按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面试成绩相同按照优先条件录取。
2.交通劝导员应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考察。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审定后,在智工人力发布等微信订阅号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公示期间收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到岗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因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将从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
新聘用交通劝导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薪资待遇参考交通劝导员标准。试用期1个月,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有关事项
1.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
六、纪律与监督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监督电话:0792-828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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