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8人44个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瑞金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本次公开选调面向瑞金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含驻市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主要包括:
(一)瑞金市范围内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瑞金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不含)工作人员。
二、报考岗位
选调岗位由各单位申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分类设置。公务员(参公)岗位、事业岗位均分捆绑岗位、非捆绑岗位。本次拟在瑞金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28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人(详见附件1)。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等资格条件。其中,报名党委部门党务工作岗位的应当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选调的最低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公务员(参公)岗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除应符合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限外,还须在现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工作未满三年的,转正定级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事业编制岗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需正式在编且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其中“三支一扶”人员以及农林水、采茶戏等定向生需满足上级部门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工作未满三年的,转正定级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此次选调所有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近三年出现年度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含法定假期)。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7.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报考捆绑岗位的,不得选择存在上述回避情形的岗位。四、选调程序本次公开选调主要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
公务员岗位报名地点:瑞金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公务大楼808室)
事业岗位报名地点:瑞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民生保障大楼912室)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4年度瑞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3)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近三年(工作未满三年的,转正定级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复印件;(5)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资料。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携带上述材料进行报名,另须携带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且不予退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其报名信息无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公开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调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选调岗位计划数1人的,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2人以上的,不得低于1:2。报名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调减公告和职位在“红都党建”公众号发布。(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及文字表达能力等。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按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其中,选调岗位计划数1人的,入闱面试人数的比例1:3;2人以上的,入闱面试人数1:2。(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因考生缺考、放弃选调考试等原因,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继续开展面试,但入闱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才能入闱考察。
(四)考察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汇总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入闱考察人选。捆绑岗位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相关选调单位派员参加;非捆绑岗位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并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信访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等单位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
(五)选岗
捆绑岗位的拟选调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依次选岗。
(六)公示
将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红都党建”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及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到相应单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试用期满后,选调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分别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市干部职工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发现不适应工作岗位的,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五、其他本次公开选调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797-2557289、0797-250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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