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苏州城际铁路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8日成立,为苏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后期实施增资扩股。城际公司主要负责苏州市城际铁路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并负责全线站点及站点周边区域的综合开发及车站、停车场、地下空间的建设、经营、管理、维护等业务。公司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江苏省创新型中小企业”。为满足工作需要,加强专业人才储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分配;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专业素养、任职经历等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机电管理岗(021)1人、工程管理岗(022)1人、工程造价岗(023)1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苏州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介》(附件1)。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6日。
2.报名方式:①电脑端:进入苏州交投集团官网-人才招聘栏或直接访问网址https://szjtjt.hotjob.cn/,可使用微信扫码登录后查看并投递相关职位。②手机端:关注“苏州交投”微信公众号,通过走进交投-人才招聘,可查看并投递相关职位。联系人:孙经理,联系电话:0512-66838125。
3.报名材料: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扫描或拍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须与报名信息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上传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的主要依据。
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②本人身份证;③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④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相关工作经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选聘流程
(一)资格初审及开考比例
1.资格初审:城际公司按照招聘岗位明确的资格条件、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5:1,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二)资格复审及考试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前进行,主要是对应聘入围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算,设置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人员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3.面试: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同分者,以面试排名前者为先。
5.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医院为三甲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实施考察,考察采取公安违法犯罪记录调查、调阅人事档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公示及录用
1.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取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2.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待遇
1.录用后,城际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录取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录取人员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原则上从原单位辞职后再办理录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838107。
七、其他
本简章由苏州城际铁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