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8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苏州)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有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落地执行、沟通协调等能力,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管理或专业技能。
(四)服从组织安排,认同企业文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抗压能力,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员工义务。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一)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
(二)现役军人,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国企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曾被判处刑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党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专业根据《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划分。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一)报考人员请于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下午5:00(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报名投递邮箱为:dfgzrlzy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参考:岗位代码及名称+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应聘人员登记表(需提交Word电子版及签字扫描版,详见附件3),表中提及的资质、荣誉及工作经历等均需附佐证材料,如相关证书、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
(三)公司结合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方能进入人岗相适度测评。若计划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人岗相适度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人岗相适度测评
公司对照岗位要求分析和评估应聘人员情况,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评分。人岗相适度测评采用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低于该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
(二)资格复审
1.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供的全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应聘人员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规定的复审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有异议,可当场向公司陈述申辩。
5.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岗相适度测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6.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7.应聘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要求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整个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公司对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内容为准。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主要流程:
(1)应聘人员作个人陈述(主要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及特长、对报名岗位的认识等),时长不超过5分钟。
(2)考官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公司通知入职体检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加试
如人岗相适度测评、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背景调查
(一)按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同分则以人岗相适度测评成绩高者优先)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三)公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思想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如背景调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录用
(一)通过体检和背景调查的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苏州湾创投壹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前,因应聘人员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同分则以人岗相适度测评成绩高者优先),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应聘人员经人岗相适度测评、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应聘人员被录用后,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与监督电话(工作日09:00-17:00):
咨询电话:0512-63495045
监督电话:0512-63493139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