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邮政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岗位 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辅助执法类 |
内勤 |
1 |
大专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中文文秘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法律类、计算机类专业。 |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三)年满18周岁,年龄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01日以后出生),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5-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点
南通市邮政管理局605办公室(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38号港口大厦6楼)
(四)资格审核
1.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料审核。(报名材料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审核结果现场告知)
2.资格审核材料:
(1)《附件:南通市邮政管理局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南通市邮政管理局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可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咨询电话
0513-85199239
四、考试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时间:2025年12月21日上午9点
地点:南通市邮政管理局610会议室(笔试地点如有更改,将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不超过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计总成绩(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南通市邮政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二个月。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递补
在体检、政审、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有关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邮政管理局党组纪检组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83521903。
本公告由南通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