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8人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要求,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68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自愿服从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五)连云港市户籍或在连云港市常住人员;
(六)以下岗位(适合男性)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战斗员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95年11月17日至2007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要求22至35周岁(1990年11月17日至2003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需取得公安交巡警部门发放的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及两年以上实际驾驶同类型车辆经验;与消防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验满2年且表现良好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备战,具有高负荷、高强度和应急性等特点。应聘者报名即视为知晓并同意本岗位的特殊工作性质与管理模式。相关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事宜,将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曾被刑事处罚的;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的,违背社会公德,有诈骗、盗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醉驾、酒驾等严重不良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二)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三)被司法机关、银行等机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曾在本市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工作的,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1年的;
(五)有精神病史、遗传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的,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用人单位有权立即终止聘用,并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
(六)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不宜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情形的;
(七)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流程
现场报名、心理测试、能力素质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一)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工作日(8∶30-11:30,14:30-18∶00),地点及政策咨询见(附件1)。
只接受本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1份,该表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无法联系,视为放弃应聘;
(2)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征信报告1份(详细版本);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应聘驾驶员需如实提供2年内驾驶证违章扣分情况(交管12123中我的违法已处理页面截图打印);
(7)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如学位证书、计算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8)其他相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有效证明材料(如退出现役等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有权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
此次报名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考核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二)心理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采用心理测查系统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测试,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终止招聘流程。
(三)能力素质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战斗员的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3)进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四项单项成绩合计为体能测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战斗员的体能测试成绩即为能力素质测试成绩,并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不合格的,终止招聘流程。
应聘驾驶员的先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3)进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四项单项成绩合计为体能测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再按照《驾驶技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4)进行驾驶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驾驶员的能力素质测试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50%+驾驶技能测试成绩×50%,并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体能测试或驾驶技能测试不合格的,终止招聘流程。
(四)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岗位均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能力素质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终止招聘流程;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体测、驾驶技能(驾驶员)、面试折合的总成绩100分计算;
战斗员考试总成绩=体测成绩×70%+面试成绩×30%;
驾驶员考试总成绩=体测成绩×30%+驾驶技能测试×4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专职队员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3的比例,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进行入职体检,不合格的,终止招聘流程。
(六)政审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审核要求进行,不符合要求的,终止招聘流程。
(七)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应聘对象心理测试、能力素质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均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确定为最终聘用人员名单。
三、聘用后相关待遇
(一)用人单位按统一标准提供被装、伙食;
(二)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三)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按规定享受工会有关政策待遇;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要求,执行24小时驻勤备战制度,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五)对表现突出、志愿加入党(团)组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发展计划;
(六)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3个月(含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考核成绩不合格且经补考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规定解除合同);
(七)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或正式工作期间,如存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未能通过阶段性考核、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执业身体条件等情形,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
四、本公告由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5396999791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