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公司延续城乡规划资质需要,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土地规划管理工程师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详见《2025年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ntjob.nantong.cn/exam。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2.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30日-11月14日17:00止。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线上报名不审核;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咨询电话:0513-89092555(招聘单位),0513-83558061(报名系统)(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资格审核
1.线上报名提交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至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2.资格审核时间:
2025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线上报名提交后,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如荣誉、专利、课题、文章、工作成果等),职称证书、专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谈的形式。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参加面谈。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情况、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求职意愿、语言表达等进行综合评定。面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六、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及递补
1.体检。根据面谈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3.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人才网(https://ntjob.nantong.cn)公示7个工作日。
4.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公司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3-59009888。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体检费自理。
2.应聘人员对报名系统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3.本《简章》由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