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充实我院人才队伍,满足工作需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如东县大豫镇中心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如东县大豫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岗位简介表》(附件));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由我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3日-10月29日(上午08:0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如东县大豫镇中心卫生院行政楼三楼办公室(如东县大豫镇兵房健康路61号)。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填写准确的《报名表》一式二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分数各占50%,笔试及格人员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面试及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参加体检(如成绩同分则加试后择优录用)。
(四)公示和录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健康大豫”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2.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如东县大豫镇中心卫生院工作,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
录用后相关待遇:人员待遇按大豫镇中心卫生院编外用工薪酬标准(同工同酬)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医院和个人分别承担相应费用。
(五)递补
在体检、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三、政策咨询本《方案》由如东县大豫镇卫生院招聘工作管理机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5862867225。
四、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