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相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4、符合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毕业后未缴纳社保,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执行中或解除执行不满3年的;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不宜报考或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应聘者要如实填写与招聘单位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与招聘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
共招聘工作人员1人。
岗位明细和具体条件详见《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yzxinxin.cn/hc79ep2qvv/login),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5年10月23日-10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10月23日-10月29日16∶00;
缴费时间:
2025年10月23日-10月30日11∶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采用网上支付进行缴费(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2、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及短信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www.yzxinxin.cn/hc79ep2qvv/login,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的考核内容及形式根据报名成功人数确定。如报名成功人数超过5人,则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如报名成功人数为2~5人,则采用面试形式。综合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如有笔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占比分别为50%和50%),笔试、面试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三)体检
综合测试成绩合格且得分最高者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另需丙肝+乙肝两对半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根据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不符合招聘要求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由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相关单位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拟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测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
咨询电话:0514-82075531(报名审核);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