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
因苴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运行需要,由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工作时间:2025年10月—2026年6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幼儿园教辅人员1名。详见《2025年如东县苴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3.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人员需根据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已经缴纳足够年限的社会保险,以保证男60周岁、女50周岁退休时至少能达到缴足15年的社保期。(社保缴纳时间计算至2025年10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有犯罪记录或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或违法情节尚未查清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有其他不良行为、不良记录,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区聘同类人员标准,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现场采集个人信息。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苴镇街道中心幼儿园
3.联系人:高建梅,联系电话:13404201278
4.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检查凭证,并能在一周内补交健康证),⑤工作简历,⑥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⑦2寸免冠证件照一张,⑧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女35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上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等)。
5.资格审核:苴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一经查实材料虚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者将会收到短信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告知),请准时参加下一轮考试,逾时视同自动放弃。
(二)面试及技能考核
面试及技能考核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1.现场问答——考官提出与本岗位职责相关的问题,准备五分钟,回答两分钟。(30分)
2.技能操作——根据要求,进行教辅人员技能操作方面的考核。(70分)
(三)总成绩
教辅人员按照面试占30%、技能考核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考试成绩通过适当的方式统一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同分,按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由苴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学校幼儿园从业人员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疑问,可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承担。复查应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3.考察。由苴镇街中心幼儿园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苴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可在面试及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据考生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同分,取技能考核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4.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与原单位的一切事务由本人自行处理,截止期限为与苴镇街道学校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日。如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5.应聘人员在合同期因违反相关合同条款或本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全程接受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苴镇街道)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4117696
七、附则
本简章由苴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