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5人7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员工15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详见《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步骤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ntjob.nantong.cn/exam。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4日至9月10日17:00止。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线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线上报名不审核;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换岗位;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1.线上报名提交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至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2.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线上报名提交后,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5)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资格审核可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不遵守招聘纪律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513-83558046、85594071(工作9:00-11:30,13:30-17:00)。
五、面试
1.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超过岗位招聘数1:5的,先进行适岗评价,主要从教育背景与资格条件、从业经历、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定,适岗评价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核时统一接收,不接受补交。根据适岗评价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5倍的,按实确定。适岗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与递补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3.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4.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委托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3—85594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