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如东县中医院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委托我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岗位一:体检中心工作人员1名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
2)具有主管护师资格证书。
(二)岗位二:临床工作人员1名
任职要求:
1)硕士研究生,中医内科学,具有相应学位;本科阶段须为普通院校毕业;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8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0年9月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依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
1.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被聘用人员与我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如东县中医院工作。
2.工资待遇参照如东县中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3.食宿自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材料:
①近期免冠两寸证件照1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如是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
⑤如是退伍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如是中共(预备)党员,提供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党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公章(原件),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城中街道党工委的无需提供;
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4日—9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城中街道泰山路39号1栋302室(江苏东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咨询电话:0513-84531968、0513-81950015。
4.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及协调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侧重了解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要求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与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解除。录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我司与城中街道共同组织,街道纪工委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监督电话:0513-81950055
六、附则
本简章由江苏东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