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派遣制教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派遣制人员的性质
派遣制人员为企业性质人员,录用人员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职业介绍中心签订派遣合同,派遣方向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
二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
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具相关证书。
4.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名学科对口。
5.户籍为苏州户籍(以户口本为准,户口必须在2025年8月20日及以前迁入)。
6.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7)近三年内在开发区学校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人员;(8)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五
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须提供: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以上材料以照片形式按顺序放在一个PDF里,发至1003565106@qq.com邮箱。(注:所提供的照片非原件的,则视为无效材料。)
2.报名时间:
即日起~2025年8月26日8:00
3.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学校会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到昆山开发区景王路小学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现场审核时,按相应岗位《报名表》要求填写并带至现场,同时需带好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无犯罪记录,所有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应聘者提前自行准备。未提供原件者视同不符合报名资格。
(2)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时均需报名者本人前往。
(3)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负。
六
笔试
1.笔试时间待通知,资格初审通过后进入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取得面试资格)。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七
综合面试
1.面试时间待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
3.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景王路小学网站公示。
八
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
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
录取和聘用
1.经过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职业介绍中心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
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321080
本《简章》由昆山开发区景王路小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