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南通开放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2025年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开放大学官网(https://www.ntou.edu.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1989年8月至2007年7月期间出生。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相一致。
2.“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报考时须提供相关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5年8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南通开放大学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到报名截止日,初审结果在一周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告知报考人员,如报考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南通开放大学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83559926。陈述申辩时间为开始报名时间至9月1日下午16:00。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25年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ntkdrsc@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专业。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
2.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开放大学官网公告。
3.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即进入资格复审。南通开放大学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资格复审对象,请相关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安排
1.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2日(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中远路169号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1312办公室。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13-83559926。
3.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2025年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和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以及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工作人员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程序。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请报考人员根据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50分为合格分数线。
2.面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由答辩和技能测试两个环节组成,按照答辩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70%计算。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予以公告。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
(二)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因拟聘用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3559270。
本《公告》由南通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