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58人
为整合城乡教师队伍结构,解决县城部分学校教师不足,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决定对县城部分学校教师缺额实行公开选调,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计划158名(具体见附件1)。
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的,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实际选调计划按报名合格人数减1人重新确定。
二、选调范围对象
全县在编教师。
滨海中学岗位在近5年内(2020年以来)具有高三一学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教师中选调。
县城初中岗位在全县初中、小学教师中选调;县城小学岗位在全县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选调;县城幼儿园岗位在全县镇(区)幼儿园教师中选调。
县第一初级中学、县第二中学、县第三中学教师不参加选调,县实验小学、县永宁路实验学校、县人民路实验小学、县富康路实验小学教师不参加小学选调。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选调不受学段和学校限制。
三、选调资格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县教学能手(含市教坛新秀)及以上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4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2.2022年12月底以前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入编;乡村定向教师须于2020年12月底以前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入编。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不低于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学科对应(报考县城小学岗位的小学教师,由学校出具任教证明,可按照任教学科的经历选择相应学科岗位报考,不受教师资格证学科限制)。
5.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已满,2022年至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2年入职的新教师当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视同合格)。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报考岗位教育教学工作。
四、选调程序
1.报名
所有报名选调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2),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3)和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等证书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报考高中岗位的须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高三教学经历证明;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小学岗位学科不一致的,须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报考岗位学科任教经历证明。
五汛中学、獐沟中学、淤尖实验学校、滨淮农场学校教师报名时须注明2024/2025学年任教岗位为高中、初中或小学,并根据任教岗位按照选调要求选择相关岗位进行报考。上述4所学校因工作需要,由学校安排在学校内部学段间交流轮岗的,根据学校出具的证明,可按所持有的教师资格学段学科选择相关岗位进行报考。
报名时间: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515-84222407、84232069。
2.资格审查
滨海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参加选调考试教师准考证于8月16日下午4:00-6:00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传达室领取。
3.考试
滨海中学岗位通过笔试和面试方式选调;其他岗位通过笔试方式选调。
(1)考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形式是按照指定内容上一节微型课,主要考察报考者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8月17日上午8:30至11:00。
面试时间:8月19日上午(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考试地点及要求:笔试见准考证,面试另行通知。
(4)考试分值:笔试总分150分,90分为合格线;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滨海中学岗位成绩为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算;其他岗位成绩为笔试成绩。
4.公布结果
根据选调计划和规则,在各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办法确定选调人选。
各中学(含淤尖实验学校、滨淮农场学校初中部)报考同一岗位的,同一所学校每学科选调人数不超过1名(报考滨海中学物理、化学学科岗位的同一学校选调人数不超过2名),其中五汛中学、獐沟中学按高中和初中学段学科分别录取。
各镇(区)中心幼儿园(含滨淮农场学校幼儿园)选调人数不超过1名。各镇(区)二、三中心幼儿园、分园统一纳入中心幼儿园参与选调,不作为独立幼儿园选调。
五汛镇、蔡桥镇、八滩镇、滨淮镇、滨海港经济区、滨海港镇中心小学报考小学同一岗位的,同一学校每学科选调人数不超过6名,淤尖实验学校小学部、滨淮农场学校小学部、八巨镇中心小学报考小学同一岗位的,同一学校每学科选调人数不超过4人;坎北街道中心小学和县第二实验小学报考小学同一岗位的,同一学校每学科选调人数不超过2人。五汛镇、滨淮镇、八滩镇第二中心小学教师均纳入该镇中心小学参与选调,不作为独立学校选调。正红镇、通榆镇、天场镇、农业园区、陈涛镇、界牌镇、东坎街道中心小学报考小学岗位的,不设选调名额限制。
全县小学教师报考初中岗位的,不设选调名额限制。
对考试入围但放弃选调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遇考分相同的抽签确定。
考试成绩查询及结果在滨海县教师发展中心网站(www.bhjsfz.cn)公布。
5.考察
组织对选调入围人选进行考察,由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育教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缺额在参加选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递补。
6.选岗
根据各岗位选调计划,入围选调且考察合格的教师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考分相同的抽签确定)。选岗时间为8月20日下午3:00,地点在县教育局一楼西门厅北会议室。
第一次选岗后,选调计划仍有缺额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递补,递补考察和替补选岗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第二次递补考察和替补选岗后所有岗位不得放弃也不再递补。
7.聘用
选调教师名单报县有关部门审定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后,根据职称和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所有选调教师在选调单位重新聘任职称和岗位等级。以“乡村教师”名义申报并取得高级职称人员,执行江苏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规定,“由乡村学校教师岗位流动到非乡村教师岗位,评聘不满5年,应重新评聘”。以乡镇学校“定向评价”评聘高级职称的,按江苏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对通过定向评价取得的职称,限在基层事业单位聘任”规定执行。
参加选调的各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若选调成功,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且不保留原职级待遇。
五、其它
1.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后,实行试用期制度。对不能适应选调学校岗位教育教学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调离到边远缺编学校工作。
2.报名所需各类证书取得时间截止报名之日。
3.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本次选调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1。
4.本次选调工作相关政策由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滨海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2-2025年滨海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3-2025年滨海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