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3人16个岗位
为进一步满足区属国有企业各业务板块布局和经营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5年6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989年6月及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取得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上述材料。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与国企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国企负责人员所在企业的财务、审计等岗位以及与该国企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曾因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适岗能力评价、素质测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417)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不按要求操作视为无效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5年6月27日09:00—7月10日16:00。
2.各招聘岗位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2:1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于7月11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二)适岗能力评价
各招聘岗位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信息,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适岗能力评价。适岗能力评价分数作为进入素质测试的依据,不计入素质测试总成绩。
(三)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分初试和复试,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超过10:1的,按照与招聘计划数10:1的比例,以适岗能力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初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按照与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以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10:1的,所有报名合格人员进入初试;按照报名合格人数的1/2计算复试人数(向下取整,取整后不足2人的,按2人计算),以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初试、复试均按照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四)确定拟聘人选
按照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素质测试总成绩。按照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以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素质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如复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聘人选体检,并参照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时,以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四、聘后管理及薪酬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后需服从单位岗位调配。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日常管理和薪酬待遇按照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程序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14-87600152,0514-82885932;监督举报电话:0514-82882632。
本公告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