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6人9个岗位
宁建事招公告(R)〔2025〕1号
为加强建邺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栋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www.njjy.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栋梁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12月17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网站(http://nsfzdlxx.jyjsfz.cn)提供的报名入口登录报名平台,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栋梁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本人《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扫描件。
(2)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00至6月17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6月17日16:00)后,不再接受报名或补充材料。
(3)报名材料
①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②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最高);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④岗位要求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
⑤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报5项,重点是《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骨干称号等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均无效),所提交的证书均应在有效期以内。
⑥能代表本人的本学科教科研最高成果的论文、论著,限5篇,其中发表的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同时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材料,获奖论文须为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一等奖及以上论文;本人本学科讲座、公开课、示范课材料,须为区(县)级及以上,限5件;主持或作为核心组成员前五名参与设区市及以上课题研究工作,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限5件;本人参加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竞赛获一等奖及以上材料,限5件;指导学生参加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竞赛材料,限5件。
⑦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栋梁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
(3)有关要求
①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
②现任教学段、学科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③骨干教师学科类别及竞赛学科须和报考学段、学科一致;
④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建邺区教育局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10日9:00至6月17日17:00(节假日除外)。
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6月18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6月19日,9:00-12:00(节假日除外)。
(二)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招聘咨询电话)。
(三)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6月19日18:0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须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不设开考比例。
(五)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教学实绩成果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教学实绩成果评分。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名提交的教学实绩成果(含骨干教师称号、综合表彰、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学科竞赛等)进行综合评分。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6月23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并打印。
2.面试。面试人选在教学实绩成果评分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聘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教学实绩成果评分合格人选不足3人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面试前,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建邺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教学实绩成果评分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应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建邺区教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后当场将原件返还,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面试由建邺区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理念及课堂教学能力,面试具体形式和成绩计算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每项考试总分均为100分,每项考试的合格线均为8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按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占3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占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由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建邺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招聘岗位另行约定其他服务期限要求的除外)。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八)相关待遇
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市建邺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详见《岗位信息表》招聘单位网站和咨询电话。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7778244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综合科:025-8777827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