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委托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万盈司法所司法协理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之后出生);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及处理能力;3.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具有法学类专业背景的,在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4.本岗位在乡镇,能适应长期在乡镇工作。 |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3.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具备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具备岗位相关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五一路1号希望小镇1号楼西单元5楼)。
(四)咨询电话:18994829905。
(五)报名材料:
1.《附件: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户口簿须将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个人征信报告;
8.其他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用工单位委托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听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3.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招聘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委托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含末位同分者)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公告,另行择期再次发布公告。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岗位适应度、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仪表仪态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百分制)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对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具有法学类专业背景的,优先录取;如条件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人员由实际用人单位组织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备,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政治处组织实施,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就业网(www.ycdf91.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并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与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内含3个月的试用期),派遣至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办理解聘手续。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五、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含个人五险一金,保险按照人社部门规定的基础标准进行缴纳)。
六、招聘工作监督
此次招聘由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负责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352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