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4人9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14名。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本次公开招录相关信息在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sj.yancheng.gov.cn)及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yc7y.cn)上发布,具体的招录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录岗位表》)。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招录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六)具备《招录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并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七)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专业以高等学校实际开设的为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9:00—4月28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招聘系统”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线上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zp.ycwsjk.cn/login。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扫描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3年、2024年毕业生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需上传《“2025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④其他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招录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察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招录单位根据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前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联系招录单位了解审核情况。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招录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录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录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录计划。对符合《2025年度盐城市直卫生健康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中公布的紧缺专业岗位,招录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核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办法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一)考试方式
护理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通用类岗位(岗位代码7、8、9)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结构化面试前,医院对相关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及结构化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和结构化面试
1.确定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结构化面试人选:护理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录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结构化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录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结构化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录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实践操作技能考核:考核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考核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护理岗位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得分情况,按笔试占40%、面试占40%、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占2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得分情况,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者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1.研究确定
根据考察情况,召开院党委会员会确定拟招录人员。
2.公示
拟招录人员名单在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2025年毕业生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录用人员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备案。
七、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录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被录用人员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
咨询电话:
0515-81885581(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15-88238655(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0500750(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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