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5人10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泰州市百川人才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10个岗位、工作人员35人,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聘用人员由百川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派遣至相关实际用工单位岗位工作。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要求和实际用工单位等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方法不变。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
4.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辞退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有关部门确定为失信的人员;
(5)与实际用工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实际用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相关岗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相关岗位,以及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相关岗位;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实际用工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百川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或委托他人代替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填写《报名表》(附件下载),并根据本公告及岗位表中相关招聘岗位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件(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7日(9:00-17:30)。
(2)报名地点:泰州锦泰维景酒店(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3楼5号会议室。
2.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实际用工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参加招聘考试。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均在指定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向百川公司或实际用工部门(单位)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提前准备近期蓝底免冠正面二寸照片电子档,并以身份证号码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673271925@qq.com)。
(4)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参照《泰州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一次性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截止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仍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直接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延长报名时间、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及时公布。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和考试费用。
(三)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面试或进行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技能测试
对于报考《岗位表》中有需要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合格后,还须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技术素质和相关专业技能等。技能测试由实际用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技能测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技能测试总分的50%。技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由实际用工单位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报考无技能测试的岗位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有技能测试要求岗位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或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由实际用工单位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实际用工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百川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订立合同后发现前述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订立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百川公司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聘用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招聘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期限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依法解除。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有关派驻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百川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880369,监督电话:0523-86606043。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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