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江苏苏盐沿海合作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苏盐开发公司)是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由苏州、盐城两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9月联合出资成立。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
(二)综合素质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三)工作地点: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管委会(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区崇文路1号);
(四)满足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服从招聘单位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申请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辞退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学历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岗位要求 | 备注 |
江苏苏盐沿海合作开发有限公司 | 经济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1 | 经济类 | 1.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感。 |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管委会4楼419会议室(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区崇文路1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录用或任职资格。
报名资料包括:①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苏盐开发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正确张贴近期免冠证件照);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毕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⑤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缴纳职工社保、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⑥执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⑦无犯罪记录证明;⑧个人征信报告。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不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自行承担责任。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听候笔试通知。
五、考试内容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指定辅导用书,内容为相应岗位必备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与公示
(一)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从德、能、勤、绩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园区管委会根据空缺岗位总成绩排名研究递补或放弃本岗位招聘。
(四)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日。
七、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二)薪酬福利: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和社会监督。
(二)咨询电话:0515-83205021、13813415849(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党政办)。
本公告由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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