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城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组织纪律观念;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周一至周六上午,不含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203室(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229号)。
(4)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还应提供退伍证,相关从业经历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审核方视为报名成功。
3、报名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则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5)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面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服务意识、工作态度、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如形不成竞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在黄河街道公开栏公布考察人员名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河街道一楼大厅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放,基本工资2800元/月,绩效400元/月,参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性质聘用人员进行年终考核,发放考核奖金。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黄河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0527-80970626。
监督电话:黄河街道纪工委,0527-8097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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