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9个岗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苏体规〔2023〕2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体育教练员9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5年苏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体育教练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举止文明;热爱体育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熟悉中小学学生的运动生理和心理特点,掌握相应运动项目的竞赛规程及裁判规则。
2.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大学本科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90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相应条件的2025年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博士学位人员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规定条件。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材料(如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等),须在2025年2月11日前取得。运动训练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5年8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资料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jyjty.szrc.cn。
1.报名、资料上传:2025年2月7日9:00—2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2025年2月7日9:00—2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2025年2月7日9:00—2月13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2月8日9:00—2月14日16:00。
5.缴费确认:2025年2月14日—2月17日12:00。
缴费成功的考生,请自行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笔试通知书(准考证)。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材料作为资格初审的主要依据,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16:00。应聘人员须按照网站提示上传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须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1)2025年毕业生须上传本人①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④就业协议书;⑤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⑥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⑦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⑧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2)目前仍未落实工作的2023年、2024年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本人①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④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及未就业承诺;⑤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⑥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3)国(境)外学历人员,须上传本人①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③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④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4)其他人员须上传本人①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2月17日13:00-17: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初定于2025年2月下旬前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者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后,于2025年2月下旬前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拟任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参加笔试的考生初定于2025年2月下旬可登录苏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suzhou.gov.cn/)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情况。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2.招聘单位将于资格复审前与考生确认参加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应聘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资格证,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2天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后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初定于2025年3月中旬前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考察拟任岗位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为主。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各项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初次任职学校教练员的,在学校考核合格条件下,在专职教练员岗位上需连续工作5年以上,期间不得流动转岗。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15646。
八、本公告由苏州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张家港市教育局:0512-58150772;
昆山市教育局:0512-57532164;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0512-85182102;
苏州市教育局:0512-6521811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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