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楚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城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组织纪律观念;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速新闻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周六不休息,周日休息)。
(3)报名地点:古楚街道城管大队(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115号古楚街道办事处南门西侧)
(4)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登记表一份,需现场填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还应提供退伍证,相关从业经历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楚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审核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报名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则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5)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在街道一楼大厅公开栏公布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街道一楼大厅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放,基本工资2800元/月,绩效400元/月,参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性质聘用人员进行年终考核,发放考核奖金。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楚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0527-84568132
监督电话:街道纪委、监察室0527—84568060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iu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