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从事财务管理辅助岗位工作,派驻到第三方:南通通明集团有限公司运维分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二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报名所需材料:①《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须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技能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29226
四、考试
1. 按招聘计划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及递补
1. 体检。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需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 递补。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公司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 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公示与聘用
1.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http://www.ntjob.cn/)公示3个工作日。
2. 公示结果无异议,与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拟录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原则上拟录用人员需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的应聘。
七、 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举报电话:8355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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