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人15个岗位
关于我们
苏州市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苏州康养集团”)为苏州市属一级国有企业,于2021年6月成立,按照“聚焦苏州示范江苏”的发展定位,聚焦养老产业、健康产业和托教产业,运用市场化机制加快做强做优,整合国内外头部康养企业优质资源,搭建康养产业链体系,构建康养机构、康养置业、康养医疗、康养居家、康养托教、康养产品、康养智造等7个业务平台,打造内外可循环的康养生态圈,打响“江南文化苏式康养”苏城第一服务品牌,探索银发经济国资实践的苏州路径,推动示范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供全国借鉴,保持在全国的领先优势和领先地位。
招聘岗位
二级公司
1.苏州市苏康养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运营主管1名三级公司
机构板块
2.苏州市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秘书1名
3.苏州苏高新怡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4.苏州苏高新怡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秘书1名
医疗板块
5.苏州苏康养老年病医院有限公司护士1名
6.苏州苏康养老年病医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人员1名
7.苏州高新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病区主任1名
8.苏州高新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主治医师1名
9.苏州高新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初级医师1名
10.苏州高新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1名
11.苏州苏康养竹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护士1名
12.苏州市怡养护理院有限公司护士2名
13.苏州市苏康养平望护理院有限公司主治医师1名
14.苏州市苏康养平望护理院有限公司医生1名
15.苏州市苏康养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线上运营经理1名
本次招聘岗位共涉及16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下图:《苏州市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介表》。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岗位详情)
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
4.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1月3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1月3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11月31日及以后出生;60周岁及以下是指1964年11月3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5.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正式报到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1日,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合应聘的人员。
报名流程
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度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岗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意向报名人员请登陆以下网址进行网上报名http://szjkyl.jobs.o-hr.com/
(请长按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网站)
所需上传材料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
4.非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为确保报名系统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请个人相关情况填写完整、准确,并上传相应附件。
资格初审
1.报名初审过程中材料不全者,请在接到邮件通知或报名网站内消息通知的规定时间内补全材料,否则视作放弃。
2.如报名初审通过,将会通过报名邮箱或报名网站内消息推送报名成功信息,请及时登录查看。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证件照、基本信息、各阶段学历教育信息、履历信息、就业推荐表等附件信息),在招聘全过程中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资格复审
综合考核前对进入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
综合考核
1.根据岗位实际设置开考比例。
2.应聘人员接到电话或邮件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面试或专业技能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增加笔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原则上按照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如考试中出现某岗位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均未达到60分合格线,公司有权根据考试的实际情况,调整或取消该批次录用名额。
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综合考核结果,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项目根据招聘公司要求执行。
3.对通过考核且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录用与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2.综合考核后、办理人员录用或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3.录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凭身份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单位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其他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未尽事宜,以最新通知或现场说明为准。
3.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12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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