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根据《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本单位编外用工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4名。
一、具体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练应用办公软件;(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所需专业要求。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三、信息发布
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zhenjiang.gov.cn)首页-公告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包括: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方式、用工形式、薪资待遇等考生应知事项。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16∶00,其他时间段报名无效。
(二)报名材料
包括:(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插入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信用承诺报名时无需签名、笔试前资格复审时签名)、(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插入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书、(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信网查验截图等学历验证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可登录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查询。
(三)材料提交方式
1.上述报名材料需转换文件格式并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合并后的PDF格式文件以“本人姓名+手机号码”重命名,方可提交给用工单位用以报名。
2.提交给用工单位的报名材料,须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1113507856@qq.com,请确认发送成功,邮件发送成功方为报名提交成功;初审需补充或补正材料的,应当按照上述第1点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材料。考录期间请及时查收邮件,并保持手机联系畅通,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五、资格审核
用工单位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未能按照材料提交方式第1点要求,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或者合并的文件内容不全,视为不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未能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报名初审不予通过。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降低报名条件并延长报名时间,重新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考生须在笔试当天考试前向用工单位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以供校核。未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且不能现场网上在线查验学历的,不得参加考试。试用期满前,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虚假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试组织实施和成绩公示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时间:12月21日(星期六),地点:另行通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开卷考试,题型为不定项选择题,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可以携带书籍资料,但不能使用电子产品。考试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二)面试时间:12月22日(星期日),地点:另行通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排序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折算方式: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因招录人数限制需要追加测试确定排序的,则另行通知加试公文写作(不计入总分,仅区分排序)。
所有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对总成绩进行公示。
七、考察和体检
按照总成绩(含加试)排名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用工单位组织体检。考生须在通知期限内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录用后未按时报到的,试用期内本人辞职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办理手续和用工形式
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拟录用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镇江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拟录用人员要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岗位安排,对不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人员不予录用。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2个月。拟录用名单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用工单位报到并办理用工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考生录用后,按照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待遇有
关规定,享受用工单位行政辅助岗编外用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咨询电话(市局人事教育处):0511-85037950
监督电话(派驻纪检监察组):0511-85037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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