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5人27个岗位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成立于2006年12月,由盐城市人民政府出资组建,注册资本22亿元。截至2024年9月底,集团总资产748亿元。集团连续6年跻身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获国家级、全国性奖项12个。集团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主责主业,加快转型升级,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优化形成“能源、创业、资源、贸易、置业、酒店”六大产业板块,聚力打造产业融合、多轮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中色地科矿产勘查股份有限公司为集团资源板块下属公司,资产规模22亿,拥有41家控参股子公司,包括9家高新技术企业和5家境外初级资源上市公司,拥有国内探矿权25个,采矿权9个,国外矿权面积超3600平方公里。其中北京中资环钻探有限公司、新疆鑫汇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色蓝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中色测绘有限公司、中色资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先后承担了中央及地方财政出资的各类地质项目、有色总局地质项目、国外地质勘查项目以及市场地质项目,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与矿山环境修复等多项业务。
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广纳贤才,诚邀有志之士加盟,共谋发展、共创未来。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征信;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应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申请
(一)因违纪违法受到过党纪或政务处分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个人征信系统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或涉及竞业限制情形的;
(四)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规定不适合担任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拟招27个岗位共55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
自2024年11月18日开始报名,具体截止时间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信息发布:本次招聘信息在盐城市国资委官网、盐城国投集团官网、中色地科公司官网等招聘渠道上公开发布。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填写报名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相应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命名:应聘公司+岗位+姓名。
3.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所有学段(不含高中及以下)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党校系统的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其他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任职证明仅限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单位证明(单位证明需附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6)岗位报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本次招聘对于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2024年11月18日,每名应聘者根据自身工作经历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应聘者政治素质、报名资格、亲属回避等。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开考设1:3比例(不足1:3比例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开考)。对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单独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三)综合测试
采取二次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均设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取考官评分的平均数。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第二次面试人员(含面试末位同分者,不足1:3比例按实际达合格线人数)。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第二次面试分数排名,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确定录用人员。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开展考察工作。
3.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4.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用人单位根据空缺岗位成绩排名研究递补或放弃本岗位招聘。
(五)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色地科公司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六、薪酬福利
薪酬待遇按用人单位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15-86661279(盐城市国资委人教处)、0515-80552012(盐城国投集团纪委)。
本公告由盐城国投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5-8055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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