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三)认同企业文化,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履行员工义务。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之间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1.专业设置。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2.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
(七)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或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迁宿迁直聘网”(https://www.qsqjob.com)和微信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12:00。
2.报名方式:登录“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点击首页“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网上诚信报名协议,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00kb以下)。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2.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招聘程序
(一)优选与资格复审
1.人员优选: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筛优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6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6:1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收到通知者,视作未通过初审或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优选。
3.递补规则:经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条件的,将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应聘人员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可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三)总成绩合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规则如下:
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和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发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二)考察(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个人信用、违法犯罪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廉政鉴定书。考察(背景调查)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迁宿迁直聘网”官网(https://www.qsqjob.com)和微信公众号【迁宿迁直聘网】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录用及薪资待遇
拟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招聘单位工作,薪资待遇按照招聘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请考生关注以上相关平台发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及录用后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经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咨询电话
考生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以下电话:
1.招聘报名咨询:0527-88858585;
2.岗位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咨询: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0527-80102699。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27-8188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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